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藏铁路公安局青海地区民警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青藏铁路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西宁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10:2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11月25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 ||
| 预算金额 | ¥21.7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代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1-8800244 | ||
| 采购单位 | 青藏铁路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5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971-71650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代女士 0971-8800244 | ||
项目概况
青藏铁路公安局青海地区民警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获取或线上获取通过电子邮箱( qhjubo@163.com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聚帛竞磋(服务)2025-197
项目名称:青藏铁路公安局青海地区民警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保险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服务为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费用根据被保险人据实结算,人均费用不超过200元年/人。注:本年度预算21.7万元。)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响应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响应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需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 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包括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提供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3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新注册未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供应商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书面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若为分公司,应提供总公司书面授权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下获取或线上获取通过电子邮箱( qhjubo@163.com )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持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qhjubo@163.com),在邮件上注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代女士,联系电话:0971-8800244)。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发布。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下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下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及邮寄形式响应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藏铁路公安局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互助中路15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971-7165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聚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中心A座9楼1091室
联系方式:代女士 0971-88002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女士
电 话: 0971-88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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