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摘要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品目工程/构筑物施工/水运工程施工/其他水运工程施工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5年05月31日 00:25获取采购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运工程施工/其他水运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
行政区域广东省公告时间2025年05月31日 00: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1日至2025年06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1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176.95237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邓工/云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7651688-733/0759-2262817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观海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云工 0759-2262817
代理机构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工 020-87651688-733

项目概况

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5GZ02ZC57

项目名称: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95237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95237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

2.简要技术需求:

(1)项目编号:CLF0125GZ02ZC57

(2)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

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简易灯桩改造工程(建筑工程)

1项

1769523.77元

(3)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为在湛江港至沙扒港沿线重建20座灯桩,其中,12座改造为铝合金材质(灯桩基础工程),8座改造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材质(灯桩基础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等,但不包含设备采购部分。具体地点及建设内容如下:

1)湛江铁矿石码头LB1-LB2灯桩,博贺浅滩1号-2号灯桩,西汕尾港灯桩5座灯桩。原址重建,桩体改造为铝合金材质。

2)102 泊位端部灯桩、后海北村灯桩 2 座。原址重建,体改造为铝合金材质,其中102泊位端部灯桩高由5米调整为6米,后海北村灯桩桩高由8米调整为6米。

3)杨梅村2号灯桩。原址重建,桩体改造为铝合金材质。名称调整为杨梅灯桩。

4)澳内灯桩、坎仔码头灯桩2座灯桩。移址重建,根据导助航效能适当调整位置。桩体改造为铝合金结构材质。

5)海后村灯桩。移址建设,根据导助航效能适当调整位置桩体改造为铝合金结构材质。名称调整为海后灯桩。

6)调德村灯桩。移址建设,根据导助航效能适当调整位置。桩体改造为铝合金结构材质。名称调整为调德灯桩,桩体颜色由红白相间改为红色。

7)灯塔村1号灯桩、龙安避风塘2座灯桩。原址重建,桩体改造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材质。灯塔村1号灯桩桩高由4米调整为6米。

8)什石村灯桩、沙田村灯桩、留雄村灯桩、新沟村灯桩、那尾村5座灯桩。原址重建,桩体改造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材质,名称分别调整为什石灯桩、沙田灯桩、留雄灯桩、新沟灯桩、那尾灯桩。

9)中古口灯桩。移址建设,根据导助航效能适当调整位置。桩体改造为线性低密度聚乙烯材质。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日期开始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响应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须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注:若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响应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 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1日  至 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

方式: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2.获取文件方式:

① 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或发送至baoming87651688@163.com,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② 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http://www.chinapsp.cn/”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4.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李女士/谢女士,联系电话:020-87651688-401/411(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湛江航标处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观海路11号        

联系方式:云工 0759-2262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邓工 020-87651688-7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邓工/云工

电 话:  020-87651688-733/0759-226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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